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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3-03-06
关于给农民工享受城市居民同等待遇的建议
当前,各级党委、政府和社会各界日益关注农民工的处境,他们的生存环境和工作生活条件逐步得到改善,但整体状况仍不容乐观。农民工工作辛苦,养老、医疗、失业、工伤保险不完善,精神文化生活贫乏,子女入学困难等问题仍然存在。如一些农民工由于子女就近入学需要缴纳几万元的借读费,无奈之下,只得将子女转到千里之外的老家读书,严重影响工作情绪和子女成长。为使外来务工人员各尽所能、各得其所,与当地居民和谐相处,建议:
一、把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作为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。农民工和城市中的其他人一样,同样为城市建设出力,缴纳了地方和国家的各项税收,为城市的繁荣付出了无数的汗水和辛劳。赋予他们与城市居民同等待遇,保障他们的政治权利和生活劳动权利,提供最基本的发展条件,是城市政府的责任,是发挥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体现,不能以任何理由,把这些问题推向市场,推给社会。
二、逐步解决农民工的户口问题。农民工的一系列问题,实质上都是户口问题,要进一步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力度,允许在城市有合法固定住所、稳定职业和生活来源的进城务工人员转为当地市民。在人口压力比较大的城市,可以采取根据进城时间长短、工作稳定程度、住房面积大小等分批逐步解决。对一时无法落实户口的农民工,应简化暂住证等各种证件的办理手续,给他们享受与城市居民相似的待遇。
三、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机制。按照“国家拿一点、企业出一点、个人缴一点”的原则,建立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和福利机制,并逐步与城市居民接轨,使农民工能够享受到医疗服务、养老保险、生活救济和子女基础教育等城市的基本公共服务。保障农民工子女的教育权利是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。子女是进城务工人员辛勤工作的希望所在,是祖国的未来,城市政府要切实采取措施,解决他们的入学难问题。
四、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。政府部门要把农民工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,提供优良服务,帮助他们在城市中更好地创业发展。劳动和社会保障、民政等部门和工会、共青团、妇联等群众团体应多方开辟渠道,为农民工和用工单位牵线搭桥,帮助农民工广开就业门路;财政部门要安排农民工培训的专项经费,强化职业技能培训;文化部门要开展农民工群众性文化活动,丰富他们的精神生活;公安、司法、劳动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,依法查处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案件,尽量从低收费或免费为农民工维权。
五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。要大力宣传农民工的积极作用,使城镇居民能正确认识和客观评价农民工,唤起全社会对农民工群体的关注,形成平等友善、和睦相处的社会氛围;教育引导农民工自觉提高文明素养,积极融入城市生活;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活动,增加进农民工与城市居民的交流、理解和合作,共同为城市的经济发展做出贡献。
关于改善农民工住房条件的建议
改革开放以来,广大农民工为各地城市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,各城市也为农民工融入城市做了大量工作,农民工的工作条件、福利待遇日渐得到提高。但目前,大部分地区农民工的居住条件还没有得到根本改观,存在许多隐患,亟需得到改善。
目前还有不少农民工租住在出租房内。这些出租房大部分是当地居民的老旧民房,一些还属于危旧房、简易房,面对台风、暴雨等自然灾害,人身安全都无法得到保障,而且这些出租房供电供水设施老化,卫生条件差。由于住房人均密度大,一旦发生火灾事故,很容易造成严重后果。同时治安问题难于监管,容易成为治安案件频发区。农民工集中居住在老旧的居民区,大多数早出晚归,邻里之间互不相识,家庭财产无人看管,容易给不法分子可趁之机,发生偷盗、抢劫等案件。安居才能乐业。面对这些问题,尽快改善农民工的居住环境、生活环境,让他们安心地工作和生活,已经成为政府、企业以及社会各界的当务之急。为此建议;
一、由政府引导社会力量,尽快建设农民工生活小区。许多企业有改善员工居住条件的迫切愿望,广大农民工有改善住房条件的迫切要求,各级政府有责任尽快改善农民工的居住条件。各城市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,充分利用现有资源,将一些搬迁后的厂房和学校等建筑,进行集中改造,提供给农民工居住。另一方面要引导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农民工集中居住区,完善居住区超市、菜市场、幼儿园、安全保卫等公益性配套生活设施,以较优惠的价格,出租给有固定工作的农民工居住,实行社区式管理。
二、采取有力的措施,推动企业改善员工住房。政府部门要硬性规定,企业在规划建设工业园区时,要同步建设相配套的员工住宅、生活设施。对于新建工业园区项目,要设定其中员工住房面积的最低比例。对于愿意建设、而且有实力兴建员工宿舍的企业,应该特事特办,放宽条件,给予全方位的政策支持。
三、要采取有效措施,让农民工享受同城待遇。放宽经济适用房、廉租房的申请范围,让农民工也有机会申请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。有关部门在编制规划时,也要把解决农民工的居住问题纳入城市总体规划,统筹加以考虑。
关于建立用工供求信息平台,为农民工提供无偿服务的建议
由于许多农村地区信息比较闭塞,大部分农村劳动力自发外出,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和盲目性。不少农民朋友外出务工,是通过中介机构介绍,一些介绍所为了收取费用,漠视农民工的权益,甚至存在不安全因素。农民工的无序流动,加重了就业成本负担,也给交通运输和社会治安等造成一定压力。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劳动力供求信息的不对称,信息发布平台不完善,获取信息渠道不畅通。为此建议:
一、用工城市政府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用工信息平台,及时收集并发布企业需求的工种、人数、劳动待遇情况和就业发展趋势预测等内容,通过多种渠道,把信息传递给农民。除网站外,还要通过报纸、电视、通报会等形式,使各地农民能及时了解劳动力供求动向,较合理地安排自己的行程,较快地找到合适的工作岗位。
二、信息平台的内容可包括农村劳动力就业发展趋势预测、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经验、进城务工人员成功典型事例等等,以使农民有效地获取社会经济发展动态信息,引导他们消除思想顾虑,以积极的心态外出务工。
三、劳务输出地区的政府部门,要通过信息平台积极了解市场需求,有针对性地对外出务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。积极与用工城市联系沟通,推荐就业,引导更多的富余劳力外出务工,达到增收致富的目的。现在有一些贫困地区,根据用工单位要求,开展“订单培训”、“定向培训”,已经取得较好效果,有条件的地方应大力推广这种方法。
关于解决更多农民工子女读书问题的建议
许多农民工迫切希望自己的子女能在其务工城市读书,接受较好的教育。上海等许多城市政府,已经为农民工子女的读书问题作了大量工作。但由于全国农民工有二亿多,面广量大。目前,还有一部分农民工的子女在入幼入学等方面碰到不少困难。一些农民工子女不能在其父母所在的城市入幼入学,一些农民工子女没有机会进入公办学校就读,更没有机会在其父母务工城市参加高考中考。还有农民工务工城市的教育硬件和软件建设,难以跟上农民工发展的需要等等。许多农民工都把希望寄托在自己的子女身上,只有解决好农民工子女的读书问题,才能使更多的农民工更好地融入城市发展。以下现提几点建议:
一、教育部要增加解决农民工子女读书问题的教育经费。要根据全国外出农民工的数量,每年增加教育经费的财政预算,并向农民工进城务工集中的城市倾斜,帮助这些城市解决教育经费不足的困难。
二、农民工输入地城市政府,要把解决农民工子女读书问题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。要根据输入农民工的数量,作出教育规划。不断增加解决农民工子女读书问题的经费预算,加强教育硬件设施、软件设施建设,逐步解决供求之间的矛盾。
三、加大对民办教育的扶持力度,要在财力、人力、物力等方面,给予民办教育更多的支持,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民办教育,并给予政策扶持。民办教育经费要列入政府财政预算。加大力度改善民办教育的硬件设施,采取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结对帮扶的措施,不断提高民办学校教师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。
四、逐步解决农民工子女在其父母务工城市参加中考高考问题。现在,许多城市正在制订政策,准予一部分农民工子女在其父母务工城市参加中考高考。希望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政府,尽快出台相关政策和实施细则,努力解决农民工子女在其父母务工城市中考高考问题,让更多的农民工更好地投身到城市建设之中,真正实现城市梦。
周振波同志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